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贵池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21-02-19 09:33 |
为认真落实省、市、区主要领导关于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,汲取青阳"2.17"事故教训,贵池区应急局在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分3个工作组,在相关镇、街道、园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,对全区12家使用工业窑炉进行钙化物深加工的企业(5家企业未停产,7家企业复产准备工作)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,对存在问题的3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执法文书,对1家外包工程施工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了停工整改。
针对节后复产复工工作还要求相关部门、相关企业:一要按照《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池安办明电〔2021〕3号 ),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复产复工方案,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复产复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对不符合复产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恢复。
二要督查企业将复产复工前的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核心工作来抓,全面排查各类生产场所的安全隐患,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;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治理,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。
三要督查企业全面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,特别是对新上岗人员、转岗人员要严格依法开展“三级”安全教育培训,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,掌握安全生产技能,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。开展一次风险辨认,做到每个岗位、每个工人对本岗位工作及危害应知应会。
四要对重点危险作业场所和重大风险作业的,进行审批管理,配备防护设施设备,加强作业监护,有效防控风险。
五要严格复工复产审核管理,相关部门和镇街、园区要督促企业复产前应制定严密的复工复产方案,报经相关部门、属地审核,合格方可复工。六要开展复产复工工作"回头看",坚决防止先紧后松,复工放松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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